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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嫌疑人比警察更懂法咋办?(第2页)

“嗤!”大妈不屑嗤笑。

大妈调整了一下坐姿,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。

“姓名张淑芬,性别女,身份证号……”

“今天早晨6点半左右,我和外甥女李娜在第一菜市场买菜,抱走了一名2岁左右的小男孩

“我们并不是拐卖儿童,只是因为我外甥女李娜没有生育能力,又特别喜欢孩子

“我也是爱外甥女心切,就想帮她抱养个孩子

“我们没想过卖掉孩子,就是想抱回家,当成自己亲生孩子养大

“我们没有同伙……”

孙平安有些愣神,审讯啥时候变得这么简单了?

“谢所,嫌疑人招了孙平安冲着门口喊道。

谢平黑着脸走了进来,冲着孙平安,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。

“你他吗是长了个猪脑吗?你他吗被嫌疑人给耍了都不知道?”

孙平安有些懵逼,他啥也没做,就挨一顿骂,因为啥啊?

外面下雪了没?

窦娥都没我冤啊!

谢平看着孙平安的反应,恨铁不成钢的解释道。

“拐卖儿童,情节不严重的,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

“拐走儿童,情节不严重的,判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

“个人作案和团伙作案的量刑标准差别极大

“而只有3人及以上才算是团伙,明白了吗?”

孙平安恍然大悟。

他在警校学过法律课程,只不过第一次实践,经验欠缺,没想到而已。

被谢平一提醒,他就明白自己错哪儿了。

按照嫌疑人的说法,事出有因,个人作案,只拐没卖,悔过态度诚恳。

如果没有案底,首次作案的话,坐几个月牢就会被放出去了。

毕竟现代是法治社会,不是古代的一刀切。

要是在古代,拐卖儿童,不管什么原因,不管情节是否恶劣,都是一刀切。